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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吏治腐败 康雍二帝的不同态度(图)

2010-9-17 2:00:00   网友评论来源:网易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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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 雍正即位之后,一改乃父宽仁作风,以“严明”察吏,推行刚猛政治。他大力整顿吏治,清查钱粮亏空,对查实的贪污官员严加惩处,追回赃款,抄没家 产;又改兴廉为养廉,实行“耗羡归公”,官员按级别从中提取“养廉银”,给予官员合理的酬劳,使贪污行为失去借口。雍正的高明在于不仅惩治了大批贪官污 吏,而且在加大惩罚力度的同时诉诸制度保证,对整肃吏治颇为有效。不过,雍正也犯了一个错误。在对待清官问题上,他处处与乃父背道而驰。在他看来,“洁己 而不奉公之清官巧宦,其害事较操守平常之人为更甚”(《雍正朝汉文朱批奏折汇编》第八册)。康熙希望通过扶植、保护、褒扬清官而倡导一种廉正的官场风气, 注重通过舆论来鉴别官员的操守政绩。雍正则认为,“此等清官,无所取于民而善良者感之,不能禁民之为非而豪强者颂之,故百姓之贤不肖者皆称之……及至事务 废弛,朝廷访闻,加以谴责罢斥,而地方官民人等群然叹息,以为去一清廉上司,为之称屈”(《清世宗实录》卷46),而像李卫等能吏敢于触犯各级人等的利 益,结果“或谤其苛刻,或议其偏执,或讥其骄傲,故意吹索”,为舆论所不容。因此,雍正提出“舆论全不可信”,甚至舆论皆称好者,想必是沽名邀誉、欺世奸 诈者流;为众人所攻讦而孤立无援者,则应备加呵护。

  雍正深信“贪官之弊易除,清官之弊难除”,选拔大臣时,“宁用操守平常的能吏,不用因循废事的清官。”为了彻底消除官员好名的风习,他还一改康 熙时期的做法,禁止百姓挽留卸任官员和为他们建祠树碑,他一上台就晓谕地方:“嗣后如仍造生祠书院,或经告发,或被纠参,即将本官及为首之人严加议处。” (《雍正起居注》元年九月)雍正过于倚重能员,鄙薄清官,这种矫枉过正的措施也产生了消极后果,即时人指摘的“贪吏、酷吏者,无一不出能吏之中”。此后乾 隆大大强化了雍正重能轻贤、重才轻守的倾向。他不仅贱视清官,而且对一切有沽名钓誉之嫌的官员深恶痛绝,绝不能容忍臣子以气节操守获取清名。乾隆中期以后 士大夫道德自律日益松弛,清官不称于世,而墨吏出于能员者不乏其人。后来养廉制度虽一直沿用,但各级官员不再以清廉品节相尚,虽一时畏于严法不敢出格,但 忽略人品的砥砺与惩劝,已经埋下官场风气渐衰的隐患。

  论者多以为清代多贪官缘自俸禄过低,其实这只看到了问题的一面。雍正养廉并没有能够解决这一问题,而没有养廉的康熙朝恰恰清官不少,说明官员的道德人品和社会风气也很重要,只有将道德风气的砥砺、导扬与合理的制度保证相结合,方能收到实效。

   [编辑:逯博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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